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6-09 浏览:1906
根据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汕头市从6月份起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为包括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检查内容包括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程质量检查及隐患整改、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投诉等问题依法处理情况,有关单位及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本次检查分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检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省建设部门进行督查等四个阶段。
在检查结束后,市、区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同时,全市将对本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问题较多和性质严重的地区和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