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拓展农民工就业创业空间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3-30 浏览:1489
今年重庆市将大力实施“农民工特别培训计划”,为农民工就业前充电。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移民等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不同的培训活动,为农民工能够顺利务工和创业创造条件。近日,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卢建辉表示,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重庆今年计划为40万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预计,2009年重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人数累计将达15万人,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75万人。为此,重庆为农民工参加培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优惠政策是:“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每人600元;“农民工岗前培训”,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农民工创业培训”,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参照有关规定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农民工技能鉴定(考核)补贴,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农民工,技能鉴定费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费财政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80%。
农业部门的主要优惠政策是:“阳光工程”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平均按每人300元标准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年龄在18至45周岁的重庆籍返乡农民工,开设电子元件、器械制造工、机械冷加工工、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电子工程技术人员、裁剪缝纫工、电焊工、厨师等专业培训班,培训时间为30至90天;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招用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按“阳光工程”培训标准补助。
扶贫部门的主要优惠政策是: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转移就业培训政策,年龄在16~40岁,没有一技之长的进城农民工,开展半年期转移就业培训,培训费全额资助,并资助生活费、住宿费1000元和交通费、体检费、技能鉴定费、保险费200元。 移民部门的主要优惠政策是:凡为三峡库区移民,提供相关证明,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等培训,培训费用全免。
卢建辉表示,今年培训人数将比上年增长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