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3-12 浏览:1451
一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系统安全发展。要以有效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努力把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三项指标压下来,全力推进建设事业安全发展。
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立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查处打击“三违”活动,扎实推动打击违法非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深基坑、塔吊、施工升降机、井字架等起重设备;突出抓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礐石风景区山林防火等薄弱环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切实把好项目立项、设计、建设、竣工等关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系统安全发展意识和安全防治能力。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规律”主题,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建设网、电视、电台等媒体,大力开展安全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法制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实施《汕头市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着力促进监管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各级责任目标分解量化,加强监控预警、督促考核,形成权责对应的责任体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应急能力。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能力。按专家型标准建设安全监管队伍,着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完善安全实施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协同配合和处理能力;依法落实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和伤亡事故经济赔偿等三项制度,增加安全收入,实施先进安装改造,推动安全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