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酝酿出台临时性措施应对金融危机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3-03 浏览:1449
为应对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引导和帮助建筑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使江苏的建筑企业尽快进入国家重点投资的铁路、公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最近,江苏省正在酝酿出台《关于建筑企业应对当前金融危机,适应国家建设投资方向的临时性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该措施将临时性调整铁路、公路、水利等多个专业领域的增项资质,其增项资质数量可超过五项。
此次临时性扶持的专业是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等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等专业承包。扶持资质等级包括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和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铁路工程总承包三级,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扶持对象为,特级资质企业和三年来产值稳定增长且上年度工程结算收入达15亿元以上,市场信用良好的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
上述企业在申请新增扶持专业和等级资质时,注册建造师考核按照公路、水利水电工程至少具有两名以上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桥梁、隧道工程至少具有一名以上本专业注册建造师,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工程按标准具有相应级别数量的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考核对已涉足的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可直接批准为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对于没有相关工程业绩和申请其它扶持专业的企业,可按最低资质等级审批。同时,允许上述扶持企业的增项资质数量超过五项。
针对部分已经取得三级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在申报二级资质时,要视其近三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和注册建造师数量,按照资质标准要求的70%考核。已经取得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市场信用良好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已取得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市场信用良好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对于扶持的企业,自资质审批之日起实行宽限期两年,到期后严格对照建设部标准进行核查,按企业实际情况重新核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