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四川省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11-14 浏览:1330
活动期间,各市州建设系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厅工作要求与部署,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了实处。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十分重视“质量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质量月”活动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机构;针对辖区内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日常投诉的质量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二是积极引导,广泛宣传。各地紧紧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引导辖区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学习和贯彻工作,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影响范围。如常德市建设局利用《常德日报》刊登了建筑节能专版,介绍有关建筑节能内容,并有关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同时该局相关负责人还在“常德市政府热线”就市民提出的工程质量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娄底双峰县建设局召开了“质量月”活动座谈会,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参加,就如何保证质量、提高质量展开了热烈讨论,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深入项目,全面督查。各地通过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本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专项检查、住宅工程质量检查和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等各项活动,先后查处了一批违法工程项目,整改了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记录了一批不良行为记录个人和企业。
通过“质量月”活动,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该省工程参建各方及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普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稳定提高。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意识,形成“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加强质量行为自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