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城市规划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11-10 浏览:1826
记者从赤峰市建委了解到,本次培训于10月15日开始,于本月底结束,学员学费由培训示范工程实施企业先行垫付,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报请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后,自治区财政给予补贴。参加培训人员须持内蒙古自治区户口,与培训示范工程实施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培训合格后由企业安排就业。赤峰市建委确定了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08年赤峰市建筑业农牧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实施企业,同时确定赤峰农牧学校等3家单位为2008年赤峰市建筑业农牧民工技能示范工程定点培训单位。培训专业由土建类、安装类、工程机械类等7大类组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常识、职业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操作。培训工种主要为砌筑工、钢筋工、抹灰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等建筑业关键岗位工种。此次培训,对提高农牧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建筑业共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