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四川省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29 浏览:1327
领导小组组长由许龙发副厅长担任,负责执法检查的指导与协调工作。检查分四个组进行,第一组负责检查榆林、延安、铜川;第二组负责检查杨凌示范区、咸阳市、渭南市和商洛市;第三组负责宝鸡、汉中、安康。另设综合组,负责对西安市各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将于10月28日出发,先赴榆林、宝鸡、杨凌进行检查,并依次按检查组安排到达其他各市检查,综合组检查工作待各检查小组11月11日前返回西安后,从11月12日上午8时30分进行。
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本次检查工作,要严格履行检查职责,依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秉公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有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须当场予以消除;当场不能消除的,专人督促,及时整改,直至将隐患彻底消除,对检查中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