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20 浏览:1265
近日,湛江市区建筑余泥垃圾管理办公室和市建筑垃圾管理站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市区从事混凝土搅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的车辆,必须凭“建筑散体物料准运证”方可运输,在10月15日前办理好准运手续。运输车辆上路时,建筑散体物料必须进行封闭、包扎、覆盖,不得泄漏、遗撒,装载物品的最高点不得高出车箱四周挡板高度。由于从目前到“山洽会”期间,全市对运输建筑散体物料车辆实行时间、路线管制,司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混凝土搅拌车离开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料斗、轮胎方可进入市区道路行驶,严禁带泥污染市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