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汕头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8-08 浏览:2328
8月1日开始,佛山市顺德区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报建推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联合审批”,市民和企业工程项目报建不用再来回跑部门了。
7个服务窗口合成1个
此前,办理报建手续需跑遍区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市规划局顺德分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人民防空办公室共7个部门的服务窗口。8月1日开始,区政府协调整合报建审批涉及到7个部门,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开设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报建窗口,由各部门派出业务骨干常驻,负责指导申办者了解报建涉及相关事项,预审报批资料,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办结发证以及收费等。
据了解,报建金额低于30万元、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私人住宅工程项目只需到各职能部门在镇街的下延机构服务窗口办理报建手续,无需向联合窗口申请报建。
信息化审批系统更省事
申请人在联合窗口递交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由联合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内容及相关资料信息录入区审批信息管理系统,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及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预审。在利用系统比对相关表格及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收件回执及该项目的详细办事指南打印后交由申请人,然后利通系统发出信息给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的审批人员,并与当天将纸质文件分发至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的审批人员。
各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到系统,记录办结时间。收费交款通知书将送到联合窗口,待申请人缴纳费用后,直接在联合窗口把审批结果转交申请人。区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审批信息管理系统运作成熟后还将整体平移到镇街一级,届时市民和企业申请报建可在当地镇街的服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