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7-18 浏览:1195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建设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以保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开展优质服务迎奥运行动、推动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强化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管、抓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切实组织好“质量月”活动。
各地要围绕“质量月”活动的主题,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动员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手段,采取竞赛、演讲、咨询、专题讲座和报刊专栏等多种形式,普及质量知识,加大宣传声势。
同时,通知明确了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