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6-17 浏览:1391
此次督查内容,主要是九个方面: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措施备案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工程中涉及到的建筑幕墙、脚手架、起重设备、高大模板、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建筑工程使用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平安卡”的教育培训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建筑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