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筑龙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6-13 浏览:932
目前,住宅工程是以楼为单位竣工验收的,虽能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但个别住宅可能存在裂缝、渗漏等问题。
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先要检查验收每一户住宅的门窗、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的质量。另外,还将检查住宅的防水、采暖、给水、排水、室内电气以及节能等各方面的工程质量。据了解,这些检查内容,实际上是针对比较突出的住宅质量“通病”量身制定的。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将一同参与住宅工程质量的分户验收。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将按规定返修或加固处理,如仍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将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按户出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这一验收记录将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