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6-04 浏览:1475
东莞市建设局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灾害来临前,对在建工程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或果断停止施工。
东莞市建设局同时强调,发现有重大隐患或异常现象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消除隐患和将有关人员撤离危险现场,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