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03 浏览:1722
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工程投资。2002年至2007年12月,全市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的项目共905项,中标价461636万元,降低投资27352万元,平均下浮5.6%。在推行政府“代建制”工作上,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政府于2007年12月20日成立了茂名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简称“代建办”),负责试行期间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的代建试点工作。
座谈会上,梁万里认真听取了茂名市有关情况汇报,对茂名市在招投标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出现的违标、串标等违规现象,实际操作和制度法规上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行政府“代建制”工作与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深入探讨。梁万里要求茂名市要继续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坚决杜绝违法招投标的情况。
就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下一步工作,廖锋指出,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二、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三、重新整合和组建一个全市性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四、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控制投资规模。五、研究解决工程交易中心的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适当提高评标专家费的补助标准。六、规范招标事项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