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3-11 浏览:961
东莞市建设局要求,各镇街规划建设办于3月7日至3月13日,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两级监督项目),除不进行材料抽检外,其余按评分表的内容逐项单位工程进行检查和量化打分,并填写《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和《东莞市建筑节能工程检查基本情况表》。镇街规划建设办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或未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的,应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
东莞市建设局于3月17日至3月31日组织对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方式按照相关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和量化打分,并对工地建筑材料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