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18 浏览:1659
日前,市政府召集发改、建设、财政、监察等部门召开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据悉,目前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发包活动尚未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其中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难于到位。
会议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08年2月1日起,凡在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承发包活动必须按招标投标程序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会议还强调,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强化规范运作,一是抓好创新招标投标方式方法,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二是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加强招标工程的中标后续监管,实现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有效联动;四是积极探索推行工程限额设计制度和项目立项评估制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