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24 浏览:1174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8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坚决纠正年底一些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错误行为,尤其要加大对预计年底竣工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入细致地对在建的隧道、桥梁、房屋等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严密防范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垮落、起重机倒塌等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