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建〔2007〕1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建科[2007]67号)的精神,我局将于8月13日开始对我区在建民用建筑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请你们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对在建项目进行建筑节能自查,认真填写《宝安区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材料(见附件1)于8月20日前报我局技术科504室(联系人:陈学颖,联系电话:27780126-5041);逾期不交的,将按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提交材料清单
2、宝安区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提交材料清单
1、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2、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
4、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
5、宝安区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表。
附件2:
宝安区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具体地址: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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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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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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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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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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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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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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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设计采取节能措施概况(主要包括屋面、墙体、外门窗等有关节能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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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专业设计采取节能措施概况(主要包括空调、太阳能等节能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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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及照明设计
采取节能措施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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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节能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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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构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资质
情况 |
项目负责人员情况
(姓名、职称、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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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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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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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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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