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信息提供日期:2022-10-17 浏览:222
重磅!国家发改委发文全国推广
18条深圳综改试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10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的通知。
通知称,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项改革举措总体进展顺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持续显现,形成了丰富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其中,一些创新举措已规范形成相关政策规定在全国层面推出,一些典型案例和做法已通过不同方式在面上或具备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
两年前的今天,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提到“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
总书记要求,“深圳经济特区要扛起责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
两年来,深圳用足用好综合改革试点的关键一招,举全市之力改革攻坚。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文向全国推广深圳5方面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10月,又专门召开发布会,肯定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
据了解,此次国家发改委推广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共18条,主要包括:
要素市场化方面,建立土地联动高效审批机制、实施私募基金商事登记服务创新和全流程一体化监管、推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等5条;
科技创新方面,建立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创新基层编制资源统筹管理、实行大科学计划全链条综合管理机制等6条;
对外开放方面,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创新口岸国际中转便捷通关模式、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入级管理集成创新等4条;
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建立与国际标准衔接的医院评审认证体系、建立急需药械准入和全流程监管新机制、打造气候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服务新模式等3条。
通知称,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对标先进,及时跟进学习借鉴,结合推广的经验举措,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本地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以下为通知全文:
发改体改〔2022〕15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