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米乐M6官方网站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8-05 浏览:3962
深建协字(2009)第060号
关于将桩基施工单位作为优质结构工程(优质工程)评选参建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应桩基施工单位要求,经过广泛调研、讨论,米乐M6官方网站业协会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将桩基础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评优的参建单位,纳入总承包施工单位申报的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深圳市优质工程中,我会在工程评优工作中将桩基工程作为参建部分纳入日常检查工作。
桩基础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评优的参建单位的要求如下:
1、桩基施工单位作为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评优参建单位的比例为:桩基工程造价/结构主体工程造价≥10%,或桩基工程造价≥600万人民币;
2、桩基施工单位作为深圳市优质工程评优参建单位的比例为:桩基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位≥7%,或桩基工程造价≥600万人民币;
3、桩基施工单位作为深圳市工程评优的参建单位必须在工程评优申报表中签字盖章,否则不能作为参建单位参加工程评优。
4、请各桩基施工单位在桩基工程开工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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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