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米乐M6官方网站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1-13 浏览:3556
深建协字(2009)第005号
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布置2009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1月6—7日在清远召开全省2009年建筑业统计工作会议,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布置2009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8]321号,现于转发,(《关于布置2009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8]321号文)详见附件。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根据市建设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安排,由我会负责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2008年建筑业统计年报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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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
附:粤建办管函[2008]32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09年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采用建设部“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升级版软件,通过离线填报在线发送的方式报送报表。为顺利开展下一步建筑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对未按时报送或不报报表的建筑业企业,我厅将依法处理和全省通报。
二、2008年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情况通报
(一)截止至
(二)报表补报截止时间为
(三)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已公布名单的企业参加统计培训,按期完成补报,并于
三、各市要明确建筑业统计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并于
四、2008年度报表和2009年定期报表报送要求
(一)2008年度报表
1、建筑业企业须于
2、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数据,形成书面汇总表(要求分别按地区汇总和按资质等级汇总),加盖公章后于
3、省属建筑业企业的纸质报表及有关资料送省建设信息中心,报表审核时间暂定
(二)2009年定期报表
1、报送月份为2009年2-12月(1月免报);生产指标和财务指标均要求在月后20日前报送(遇节假日不顺延)。
2、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建筑业企业的报表催报工作,并在上报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完成企业数据审核、汇总。
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参加统计培训,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和系统操作,督促企业落实统计工作责任人。统计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尚未完成系统升级的企业请直接与以下单位联系(原开发单位账号因企业更名停止使用):(1)省建设信息中心,电话:(020)87251571、87250824、13710611660,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9楼901室(沙河顶19路军牌坊旁),联系人:凌红梅,工作QQ:1003745680。(2)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电话:83542907,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13号9楼。(3)米乐M6官方网站业协会,电话:(0755)83549650,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7024号鲁班大厦23楼。
“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软件的具体操作、技术培训及办公平台的维护等问题由软件开发单位负责,联系电话:(0760)88920836、88920803(兼传真),技术支持QQ:44528936。
附件下载:建筑业发展研究信息系统软件购置单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