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米乐M6官方网站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5-06-30 浏览:3726
关于征求“百强企业评选办法”意见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本会开展百强企业评选已历时两年,取得了初步经验,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在总结两年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借鉴了企业信用评价的办法,对原评选办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起草工作完成后,抽选十二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了书面征求意见,在汇总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报四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的送审稿,
一、关于评审内容方面,原办法主要采用产值、纳税、净资产、获奖及受处罚扣分几项硬指标,本次送审稿在四项硬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经营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其中多为定量指标,也有一部分定性指标;
二、关于表彰:原办法中区别了企业的资质等级、类别和属地,而本次送审稿仅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系列,不再分资质等级和属地。按系列设金、银、铜质品牌企业称号,(劳务分包仅设金、银质品牌企业);
三、关于记分方法,原办法采用单项指标排序法确定应得分数,本送审稿中,四项硬指标采用与最大值比较的方法,而经营管理指标部分采取平均值法,非量化的指标由评审组评定分数;
四、关于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的数量尽可能地予以了简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申报资料,例如,对原办法要求的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方面的资料等基本取消。有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就可以,不用复印发票,也可以用纳税证明加上纳税分析报告的方式。申报资料的质量要求有所增加,主要是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中的数据要完整、真实、准确,对于定性指标要有简明的文字表达;
五、评审程序略有调整,主要在最后审定金质品牌企业数量时,要实行常务理事的无记名投票。
欢迎各会员单位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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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