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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9年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04-09   浏览:2955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9年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建质安〔2019〕46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重特大事故教训,根据《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深建质安〔2019〕4号)安排,现将2019年第二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目标,狠抓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推进《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落地,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以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为目标,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重点

  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二季度重点开展以下整治:

  (一)基坑(高边坡)、暗挖工程专项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台账化管理,定期检查、评议监测数据,强化过程安全管控;各监督机构要对新建一级基坑或周边环境复杂基坑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重点抽查,强化源头安全管控。同时对以下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1.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禁止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确需搭设或堆载的,须取得书面设计文件;

  2.每周对基坑、边坡、暗挖工程进行评估,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控;

  3.暗挖工程严禁超挖、通风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监测。

  (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我局相关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影响使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起重机械第三方检测工作,二季度完成在监工地起重机械的抽检抽测。同时对以下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附墙等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令”制度和“短视频上传”要求,强化现场管理;

  2.施工电梯的防坠器不得超过标定期限并应定期进行防坠落试验;

  3.塔吊应按规定严格落实降节等防台风措施。

  (三)脚手架及高支模专项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脚手架、高支模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局部署,在4月30日前完成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整治并跟踪检查在建工地脚手架、高支模检查整改情况。同时对以下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1.严格执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提升“作业令”制度,严禁下降作业;

  2.钢管脚手架连墙杆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严禁随意拆除连墙杆;

  3.高大支模工程应按有关规定编审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验收。

  (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逐项找差距,落实整改人员和资金,明确时间安排进行整改,“对标整改”工作在现场留存资料备查。各级监督机构要将标准化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执法重点,扎实推进标准化落地,要以“逐步推进,逐一过关”为原则,二季度,对未达到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施工围挡100%标准化。施工现场100%按照《标准》设置施工围挡。

  2.安全防护100%标准化。施工现场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防护等100%达标。

  3.新开工工地100%标准化。2019年以来新开工项目基本达到《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

  (五)扎实推进信息化管理

  1.市管工程深入应用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制定出台智慧工地实施暂行办法,定期对项目应用系统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通报。督促项目完善硬件设备配置,强化日常维护以及系统功能的日常使用。全面应用APP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远程电子执法。对未达到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一是视频监控信息传输流畅;二是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管理人员每天通过实名制闸机考勤;三是项目每天班前教育、隐患排查记录按时上传。

  2.大力推进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向区管工程覆盖和应用。市安全研究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推进区管工程信息化实施方案,在二季度末全面实现区管工程视频监控、信息统计报送功能的应用。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视频专线接入方案,全面落实现场监控设备配置及专线接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传达部署到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通知文件传达到每个施工、监理企业和每个在监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应组织全面传达部署有关工作要求、整治内容,做好影像、音频记录,留档备查。

  (二)自查自纠到位

  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三层三级”联检的要求做到100%全覆盖检查,对照整治重点逐一自查,建立隐患整治台账,逐一整改到位。

  (三)监督执法到位

  各监督机构要按照“四个一律”原则严格执法:工程项目未落实任一重点整治攻坚要求的,一律责令项目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黄色警示;拒不停工整改或二季度内因同一问题两次被停工整改的,一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红色警示2个月;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的,一律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红色警示2个月,并按照“铁十条”规定,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移送司法等措施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督查督办到位

  我局将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对行动推进不力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督办,对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事故或险情的,将组织督查组派驻督查。在二季度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三方巡查评价,对各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的管理行为、监管项目季度重点整治情况、安全标准化落实情况、信息化应用推进情况等进行抽查,并通报量化考评结果。

  (五)通报警示到位

  在二季度末,各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应根据检查情况和事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示范工地”“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等三类工地名单,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并将三类工地名单报送我局,由我局统一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公布。

  (六)总结报送到位

  各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应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1.按要求每周通过微信报送执法工作统计表(附件1);2.每月1日、16日报送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附件5);3.每月底报送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附件6);4.于6月28日前书面报送二季度整治总结(逐项汇报重点整治项目的开展情况、整治成效或存在的问题),以及附件1至附件7。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xuantt@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第二季度施工安全治行动执法工作统计表

  2.2019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示范工地

  3.2019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

  4.2019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

  5.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

  6.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

  7.智慧监管平台推进落实情况表

  8.2019年第二季度整治攻坚内容检查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019年第二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每周执法工作统计表.xlsx
  • 附件2:2019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示范工地.xls
  • 附件3:2019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xls
  • 附件4:2019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xls
  • 附件5: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doc
  • 附件6:危大工程安全监管台账.doc
  • 附件7:智慧监管平台推进落实情况表.xlsx
  • 附件8:2019年第二季度重点整治攻坚内容检查指引.doc